此前,该公式要求大学的比例为37.每学分5小时. 另外, 如果在校学时与每个学分之比达到30小时,学校可以将课外学时计算在内.
根据新规定, 这个公式不再包括任何课外时间. 确定每门课程的财政援助学分数的修订公式只是该课程的总学时数除以30. 计算结果是该课程的学分,用于计算经济援助资格.
例子: 如果一个2学时的课程包括18个上课时数和36个实验时数, 课程共54学时(18 + 36 = 54). 用这个公式,54除以30等于1.8. 为了经济援助的目的,这门课程的价值是1.8学分.
(18个上课时间+ 36个实验室时间)/30 = 54小时/30 = 1.8学分